6月1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青海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数据显示,全省常住人口共人,共有家庭户户。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万人;男性人口为人,女性人口为人。
常住人口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态势
普查主要数据显示,全省常住人口共人,与年人相比,增加人,增长5.28%。数据表明,年-年全省常住人口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态势。全省常住人口年均增速放缓主要是受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和省际间人口迁出的影响。
全省户别人口。全省共有家庭户户,家庭户人口为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9人;集体户户,集体户人口为人。比年,家庭户户数增加户,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0.67人。全省家庭户规模缩小主要是受住房条件改善和居住观念改变等因素的影响。
全省民族人口。汉族人口人,占50.53%,与年相比,增加人,增长0.34%,占比下降2.49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人,占49.47%,增加人,增长10.87%,占比上升2.49个百分点。全省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少数民族由年的4个(藏族、回族、土族、撒拉族)增加到年的5个(藏族、回族、土族、撒拉族、蒙古族)。体现了全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发展迈上新台阶。
人口城乡结构及地区分布。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人,占60.0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人,占39.92%。与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人,乡村人口减少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5.36个百分点。随着青海兰西城市群建设的深入,西宁、海东两市常住人口达到人,占64.59%。随着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战略的推进,《青海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的落实落细,全省常住人口向城镇集聚,全省人口城镇化率显著提高。
人口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人,占51.21%;女性人口为人,占48.7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7,比年下降2.43。全省常住人口性别结构持续改善。
人口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岁-14岁人口为人,占20.81%;15岁-59岁人口为人,占67.04%;60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12.1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8.68%)。与年相比,0岁-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11个百分点,15岁-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5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70个百分点。由于我省在生育政策调整前实行的是“”孩政策,生育政策调整后对全省人口生育水平影响较小,少儿人口比重下降。同时,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机遇与挑战并存。
人口受教育程度。全省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人。与年相比,每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人上升为人,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1年,文盲率下降2.29个百分点。受教育状况不断改善反映了十年来全省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取得较为明显成效,人口受教育程度向更高层次转变,人口素质稳步提升。
流动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人,流动人口人。与年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人,增长81.48%;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人,增长.91%;流动人口增加人,增长61.74%。这充分说明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人口流动日益频繁,规模不断增大。
常住人口发展呈现出五大特征
全省常住人口持续低速增长。年全省常住人口达到人。这十年全省常住人口年均增速(0.52%)低于上一个十年0.31个百分点。
全省常住人口素质稳步提升。年全省文盲人口人,较年减少人,文盲率下降2.29个百分点。较年,15岁及以上人口受教育程度提高1年。说明我省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取得了一定成效。
全省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持续优化。年全省常住人口性别比为.97,较年下降2.43,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性别结构持续改善。
全省人口流动与集聚效应增强。年全省常住人口中34.95%的人“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较年,全省流动人口增长61.74%,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翻了1倍多。从流向上看,省内人口加快向西宁等城镇集聚。
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年全省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0.08%。较年城镇人口增长41.4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5.36个百分点。表明我省新型城镇化战略取得成效。
近年来,我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人地钱”三挂钩机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三产业不断发展,城市综合交通网络建设不断加快,推动人口在城乡间合理流动;着力培育发展青海兰西城市群,完成乐都县、平安县、湟中县撤县建区,玉树县、同仁县撤县建市,冷湖、茫崖合并设市,城镇体系、功能不断完善,人口承载能力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推动农牧业人口有序转移到城镇工作生活三方面的因素促进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
三个市(州)步入老龄化社会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各市、州常住人口中,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无论是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还是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均超过老龄化社会的10%或7%的标准,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其余各州尚未达到老龄化社会的标准。
与全国平均老龄化程度相比,我省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较全国平均水平(18.70%)低6.55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低4.82个百分点。
虽然我省人口老龄化程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也面临一系列步入老龄化社会的问题。在有关各方面积极努力下,我省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积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今后还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人口红利依然存在,人才红利逐渐显现
我省劳动力人口情况。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年我省16岁-59岁劳动力人口人,较年增长2.03%。在全国人口生育率持续低速增长、劳动力人口有所减少的趋势下,我省劳动力资源仍具有一定潜力。
主要体现在:劳动力人口总规模仍然较大,人口红利依然存在。年16岁-59岁劳动力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的65.80%,人口红利仍然存在,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支撑;劳动力人口文化素质提高,人才红利逐渐显现。由于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和高中、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的推广,年全省16岁-59岁劳动力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了9.43年,比年的8.26年提高了1.17年。
创新工作方法,人口普查工作亮点纷呈
在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我省创新工作方法,采用“老”普查员搭配“新”普查员,“老+少”模式,破解“两员”选聘难;建立“点对点”模式,每个指导员包3个-5个普查小区,点对点面对面指导普查小区普查工作。同时,从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思想引导,两方面入手,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社会各界了解、认同、支持普查工作。
自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将我省人口普查工作分解为21中项86小项,进一步细化了内容、明确了分工、规范了时间及质量标准。并精准绘制区划地图。细致做好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先后完成2.72万个普查小区,.01万个建筑物,.58万户住房单元的区划绘图工作。
同时,建立健全各类普查工作规范,梳理了试点工作中10类,共42条常见问题,编制工作手册,为普查人员提供可随时查询检索的工作指南,坚决防止错登漏登等行为的发生,确保人口普查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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