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下午,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召开第八场新闻发布会。会上对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工作方案作了解读。
2月18日,青海省政府制定出台了《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确定了我省分区分级标准和地区:根据国家分区分级方式方法和有关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综合考虑有无病例报告、返青来青人员数量、人口密度、交通运输情况、人口流动强度、医疗卫生资源、地理位置等因素,将我省45个县(市、区、行委)划分为重点防控地区、非重点防控地区、一般防控地区。其中:西宁市城东区、城北区、湟中区,海北州门源县4个县(区)为重点防控地区;西宁市城中区、城西区、湟源县、大通县,海东市乐都区、平安区、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市,海南州共和县,玉树州玉树市,果洛州玛沁县,黄南州同仁县共计16个县(市、区)为非重点防控地区;重点防控地区、非重点防控地区之外的其他25个县(市、行委)为一般防控地区。
《工作方案》按照分区分级,从疫情防控、社区管理、群众生产生活、复工复产、交通运输保障等方面明确了差异化防控措施,明确重点防控地区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力做好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工作;非重点防控地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工作;一般防控地区在全面高效做好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工作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疫情防控方面。重点防控地区要加强疫情监测、医疗救治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非重点防控地区要加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一般防控地区要加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二是社区管理方面。重点防控地区要持续加强社区联防联控机制;非重点防控地区要合理加强社区联防联控机制;一般防控地区要科学加强社区联防联控机制。三是群众生产生活方面。重点防控地区要有序推动恢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非重点防控地区要逐步推动恢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一般防控地区要全面恢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四是复工复产方面。重点防控地区要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非重点防控地区要加快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一般防控地区要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五是交通运输保障方面。重点防控地区要保障交通有序通行;非重点防控地区要恢复交通正常通行;一般防控地区要实现交通运行畅通。
同时,《工作方案》还明确了重点防控地区、非重点防控地区和一般防控地区对来自全国重点疫区的来青返青人员一律实行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对来自全国非重点疫区的来青返青人员一律实行7天的隔离医学观察,省内跨区域流动人员由所在单位、企业登记其返岗前14天旅居史及健康状况,若无外出或发热症状即可返岗,返岗后继续实行岗位健康管理。非重点防控地区和一般防控地区省内各市州、县(市、区、行委)之间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上设置的疫情防控检疫点或检测站全面撤销。
为确保分区分级各项措施顺利推进、落地见效,《工作方案》从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属地管理作用、全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督查督办4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