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建设项目(城内村)招标公告开标时间:-07-06招标人:同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1.招标条件本项目黄南州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建设项目(城内村)已由同仁市发展和改革局:同发改字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工程类非招标方式的竞争性磋商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项目地点:同仁市2.2招标内容:基础设施建设等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无发包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天(.7.10-.12.10)。3.响应人资格要求3.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响应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号)要求。3.3、经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