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50万人口的县,正常来说有多少公务员

一个人口50万规模的县,在职在编人数保守估计不会少于人,如果算上吃财政饭的公益岗位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大概率会超过人。

体制单位的编制人员主要有三类:1、行政编制人员,即公务员;2、事业编制人员,包括使用事业编制的参公人员、事业工勤人员;3、行政工勤人员,人数不多,且随退随销,这部分人员可以忽略不计。下面,主要来测算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数量。

一、公务员数量:大约人

一个县的公务员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工商联机关等单位。按照年机构改革方案,一个中等规模的县行政部门大致在34-35个左右(不算公安局),按照每个单位平均20个公务员的规模计算,这部分单位的公务员总数在个左右。公安局是公务员最集中、数量最多的单位,一个50万人口的县级公安局在编民警大致在个左右;人大政协有一定数量的公务员,数量保守估计有六七十个,多的上百个;还有部分垂直管理单位,比如税务局等,林林总总算下来也有一两百。各种机构加起来,县城各部门的公务员人数少说也有人。

另外还有乡镇和街道。一个50万规模的县,乡镇一般在10到12个之间,以一个乡镇平均25个公务员计算,乡镇的公务员人数大致在人左右;街道数量两到三个,最少不会超过五个,街道公务员一般不会超过20个,假设县城有三个街道,那么其公务员人数大概在50人左右。

全部加起来,50万人口的县公务员人数大概在人。

二、事业编数量:保底人以上

相对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数字要大得多,主要集中在学校、医院、乡镇街道等单位。依据全国平均1:3或者1:4的配比,即一个公务员大约配备三到四个事业编的比例计算,意味着50万人口规模的县公益类事业机构的在编人数将达到-人,多的或达到人。这还不算参公事业机构在编人员,这部分人少说也有几百个。

三、非编人员数量:人

除了在编人员,县乡两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通过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还招录了大量的合同工、临时工、公益岗位人员充实到各单位补充工作力量。比如辅警,在县公安局的数量不比在编人员少。这部分人员虽然工资待遇不如在编人员,但同样也是吃财政饭,人数估计不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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