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法院典型案例5同仁市人民法院环境

[编者按]为深入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全力推进法治黄南、平安黄南建设,紧紧围绕黄南工作大局忠诚履职、奋发进取,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品质司法”走上新阶段,6月5日,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黄南法院年度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黄南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基本案情

被告人朝某某自称年农历4月底为了猎捕野生动物,其在同仁市兰采乡麦仓村“地泽”(音译)林区设置了一个捕兽夹,年4月底,其前往“地泽”查看捕兽夹时发现一个麝的死尸挂在废弃的羊圈围栏上,其右后腿夹着捕兽夹,于是被告人朝某某随手从地上捡起一块玻璃碎片割取了麝香,并将割取的麝香制作了麝香囊。年农历5月15日11时许,被告人朝某某在同仁市隆务镇麦秀路以元的价格将麝香囊出售给被告人南某、桑某某某。被告人南某、桑某某某约定购买所得麝香囊各分一半,由被告人桑某某某支付被告人朝某某麝香囊款元,被告人南某向桑某某某支付元。之后被告人南某将麝香囊用手机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qfhqj/1020.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