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袁有玮
输
“感谢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感谢案件承办执行团队,正是您们的尽心尽责、秉公执法,我们才能顺利拿回万余元的执行款!”年9月10日,申请执行人西宁开投科技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代理人将印有“高效快捷,秉公执法”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闫杰手中,鲜红的锦旗,烫金的文字,是当事人的真情表露。但西宁中院执行法官们心里明白,为了让执行不再成为法院难题,他们还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自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以来,青海省各级法院上下一心,齐心协力,就是为了一个目标——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与时间赛跑,拿高原意志与“基本解决执行难”进行较量。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国这样说:“高原人从来都是缺氧不缺精神,将高原意志一以贯之,一个案件一个案件攻坚,一场战役一场战役打好,积小胜为大胜,夺取最后的全面胜利!”
执行法官以实际行动证明,高原人的意志比执行难更坚。据统计,自年1月1日至年8月31日,青海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件,执结件,未结件,实际执结率69.49%。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为96.68%,终本合格率为93.49%,信访案件办结率为%,结案率为90.06%。
专项行动
凸显最大执行效果
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查,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老大难”问题,加之农村牧区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常规执行措施难以奏效。青海法院采取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相结合,综合利用查封、冻结、扣押、搜查、拘传等措施,全力查人找物。同时,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对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和暴力抗法抗拒执行的,坚决予以打击。同时,采取集中行动方式,以点带面,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
在“春雷诺木洪”专项执行行动中,都兰县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执行3户“关键少数”,督促生效判决已确定的26户履行义务。同时,发挥“支点效应”,以法治教育的杠杆撬动该地区长期拖欠土地流转费用问题的解决。行动伊始,工作人员将3名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并在诺木洪农场人流密集处,张贴法院审理首例拒不执行判决案件信息和刑事判决书各份。所拘传的2人当天完成给付义务,1人于次日完成给付义务。集中行动后的一个月内,26户枸杞种植户清欠土地承包费万余元。同时,户枸杞种植户积极主动完成了年度万元的土地承包费用的给付。
同仁县人民法院发起“雷霆联合执行行动”。3天时间内,由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统一抽调干警,共出动警力人次,出动警车46辆次,联合执行队伍行程余公里,执行案件14件,达成和解协议1件。其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13件,拘传3人,搜查3人,拘留2人,共执行到位金额.99元,案件执结率从行动前的77%提高到了89%。全国人大代表夏吾卓玛全程参与见证了3个案件的执行。她表示:“原先不了解法院执行工作,这次亲身经历后,发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真难做,执行干警真的很辛苦。”
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占龙长期在执行岗位工作,他深有感触地说:“在牧区做执行工作,营造气氛很重要,人少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我们经常采用两级法院联合行动,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整齐的队列、闪烁的警灯、规范的执行,会起到很好的震慑效果。”
除了全省性的高原意志专项行动外,许多法院都自选动作,有序推进执行工作。西宁中院的集中拘留、海南中院的夏季集中执行行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冬季行动……一个个战役在各地打响,打出了声势;一批批“骨头案”得到兑现,打出了效果。当事人拿到了兑现款时的喜悦表情,是对法院执行干警最好的褒奖。
严格督导
体现最强政治担当
众志成城,才能办大事,才能够出成绩。海西中院在督导、协同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某部队与马某财因合同纠纷导致土地腾退案件时,主动向党委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在省、州、市党委坚强领导下,省政府拨专项资金1余万元,格尔木市政府10余个部门协调配合,抽调警力和工作人员余人次,使土地面积余亩、建筑面积5万余平方米、涉及余户余人,且95%以上为回族、撒拉族、东乡族的“涉军停偿”案件平稳顺利执结,彰显了司法权威,有力维护了部队改革和社会稳定大局,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青海省委、省政府及部队领导的肯定,为“涉军停偿”案件的办理探索了经验。
孙瑞杰是同仁县人民法院院长。今年以来,他带头主办执行案件11件。这是黄南中院在攻坚执行工作中提出的新举措,每位基层法院院长每月都要承办不少于2件的执行案件,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压实责任。
青海省三级法院层层压实责任,明确执行局及各部门的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问责机制,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不达标的,坚决追责。青海高院每周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两周开一次全省执行工作督导视频会议。
青海高院组织了六个督导组,由院领导带队,分片包干,深入基层,逐一对各级法院的工作部署、组织领导、具体措施、推进效果、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和指导。陈明国院长带头担任督导组组长,把案件最多的西宁地区作为主攻方向,“啃硬骨头”,先后深入到7个地区19个法院调研督导执行工作。督导组对全省执行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反馈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在执行人员配备方面,举全院之力予以保障。目前,青海各级法院执行人员15%的比例已全部到位,执行案件较多的法院已超过这一比例。例如,西宁中院通过遴选、调配、交流等方式,为执行局新增干警19名,执行力量增强45%以上。正因为青海全省余名执行干警凝神聚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才得以平稳有序全面推进。
执行改革
催生最强工作活力
面对执行难,青海法院不缺乏司法智慧。西宁作为青海省会城市,承担了全省50%的执行案件。每年收案增幅都在20%左右,办案压力不比基层法院小。为积极践行司法改革新模式,理清执行工作程序,提升执行工作效率,西宁中院率先确定以“2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或执行员)+1名书记员+1名法警”的模式,组建由主管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和两名处长牵头的四个执行团队,明确任务分工,厘清岗位职责,提高团队协同作战能力,着力提升执行质效,有效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及执行不廉等问题发生。
西宁中院执行局局长卢重新表示,现今“团队化”执行办案模式解决了制约执行工作的难点问题,已在全市法院推广开来,目前运行态势发展良好。牧区法院执行与城市法院执行相比,面临的问题也不尽相同。海南中院下辖5个基层法院,每个法院编制都不多,执行力量更是单薄,均不超过10人。为适应新形势需要,海南中院率先成立执行分局,统一管理全州执行工作。针对兴海、贵南、同德三县为纯牧业区,被执行人居住地流动性大,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难度大,三县执行人员少、各自为战难以形成执行合力的特点,海南中院以整合执行内部力量为突破口,打破行政区域界线建立第一分局;执行案件多、执行人员相对较强的共和县、贵德县分别设立第二、第三分局,按照“州局管总、分局管案”的模式对全州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通过重新整合力量后,目前第一分局共有工作人员15人,其中在编执行干警7人,员额法官3人,聘用8人;二分局共11人;三分局共9人。三个执行分局均保证有执行合议庭,执行人员不足的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为执行攻坚提供了人员保障。
格尔木法院率先引入保险救助机制,撬动保险救助资金万元。目前,已实施保险救助案件8批38件,救助金额余万元,海西中院已向全州推广。刚察县法院等基层法院引入“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机制,均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让涉诉群众的“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庄严承诺。在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大比拼中,青海法院发扬高原意志,敢“啃硬骨头”,破解执行难题,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本期封面
《中国审判》杂志年第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