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青海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

关于命名青海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

各市(州)委全面依法治市(州)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各市(州)教育局、司法局,省属各高校、中职学校:

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青法委普法组〔〕25号)精神,在原有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全省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集中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取得阶段性成效。经各地逐级申报、考察审核、面向社会公示,现决定命名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46所学校为青海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并授牌。

希望被命名为全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学校巩固成效,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总结提炼依法治校先进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治校长效机制,进一步细化优化依法治校方法措施,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能力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依法治校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希望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先进为榜样,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扎实做好依法治校各项工作。学校坚持依法办学,教师坚持依法执教,推动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教书育人环境,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水平,为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是一项长期工作,是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司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部门要按照“有进有出”的原则,加强动态管理和日常督导,每两年组织开展一轮评选复核工作,对出现否定情形的学校及时摘牌清理、督导整改,对新涌现的符合创建评选条件的学校及时命名挂牌,努力使“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成为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的示范工程。

附件:青海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

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省司法厅

年12月28日

附件

青海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西宁市虎台中学

西宁市第四高级中学

西宁市世纪职业技术学校

西宁市韵家口小学

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小学

西宁市大同街小学

西宁市城北区祁连路小学

西宁市大通县第六中学

西宁市湟中区第一中学

西宁市湟源县东峡乡中心学校

海东市第三中学

海东市乐都区桥北学校

海东市平安区第二中学

海东市民和县第三中学

海东市互助县职业技术学校

海东市互助县第二中学

海东市化隆县民族中学

海西州乌兰县民族中学

海西州都兰县第一小学

海西州天峻县中学

海西州格尔木市中山路小学

海西州格尔木市第二中学

海西州德令哈市黄河路小学

海西州德令哈市第三中学

海南州高级中学

海南州共和县中学

海南州贵南县中学

海南州贵德县河阴小学

海北州职业技术学校

海北州第三高级中学

海北州门源县第二寄宿制初级中学

海北州刚察县寄宿制完全小学

海北州海晏县寄宿制民族小学

果洛州玛沁县第一民族中学

果洛州达日县德昂乡寄宿制藏文小学

果洛州达日县上红科乡寄宿制藏文小学

玉树州民族中学

玉树州玉树市第二民族中学

玉树州称多县第一民族中学

玉树州囊谦县阳光福利学校

玉树州治多县民族中学

黄南州同仁县民族中学

黄南州泽库县第二民族中学

黄南州河南县宁木特镇第一寄宿制完全小学

黄南州尖扎县第一民族寄宿制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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